2018年12月12日,大庄科食药所为辖区阳光餐饮示范村铁炉村颁发“阳光餐饮示范村”牌匾,同时对31家品质餐饮户颁发“品质餐饮”牌匾。
自阳光餐饮示范村及品质餐饮创建工作启动后,大庄科食药所严格按照示范村及品质餐饮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筛选及申报,在区局领导及乡、村各级部门的帮助下进行全面的创建工作指导和规范,最终申报的铁炉村及31家餐饮户全部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大庄科食药所将继续加强对示范村及品质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使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责任意识,引领更多的餐饮经营者加入示范及品质餐饮行列,规范经营,全面提升大庄科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